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_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填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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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如何规定? 纳税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可以采取自行办理的方式,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如何规定?

纳税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可以采取自行办理的方式,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办理。那么什么时候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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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办理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哪些?

新税法制定后,居民个人要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为促进纳税人遵从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更改工薪所得扣缴法,实行累计预扣法,使大部分单一工薪纳税人日常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一致,免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同时,对有多处收入、年度中间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缴税款的,也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具体包括:

1、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任意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合计年收入额减去“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也需要汇算清缴。

3、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应进行汇算清缴。

4、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为四个月,按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款规定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为纳税年度结束后5个月(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例如,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可以分为3类,分别是法定对象、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法定对象是指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境内居住而从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内容包括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两种,分别是线进行申报缴纳,也就是网上申报;另一种是到当地税务部门大厅进行申报缴纳,也就是上门申报。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企业所得税属地税局征管的纳税人,其办理地点为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窗口;企业所得税属国税局征管的纳税人,其办理地点为各区(分)局办税服务厅;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国税或地税的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2、如果是家庭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2%退还。

3、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额的20%。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如下:

1、由于税务工作错多征了税;

2、政策变化需要退税;

3、其他原因导致退税;

法律依据: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年报的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个税申报截止时间是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户籍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温馨提示】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三款:"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条款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规定,汇算清缴的范围主要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之一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31日.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作?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个税所得税汇算清缴是需要在税务局网上申报的,按照您个人收入情况填写申报表,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1、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这两款软件都是推出的,放心使用,而且退税更快!

2、邮寄申报:需要将事先填好的《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及其他资料寄送到指定的税务机关.

3、办税服务大厅申报:比较传统的办理方式,也要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携带本人有效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专区办理申报.

个人综合所得申报时间

法律主观: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间一般月度终结后的15日内。例如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就应当在次月的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具体情况如下:(一)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4)从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5)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6)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二)代扣代缴申报期限(1)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2)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3)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规定,符合纳税条件的人要注意申报时间,及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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